一、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的資格范圍擴大: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1998年制定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須“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013年最新政策則擴大了申請人的范圍。在原來“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基礎上,另外增加了“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同時規定前置學位是國(境)外學位的,其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此項調整擴大了申請人群的范圍,為更多的有深造需求的人員提供了機會。
二、同等學力申碩學習年限放寬,不再進行統一規定:
根據原有規定:“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四年內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新規定對上述年限規定進行了放寬:申請學位人員通過上述考試的期限不再由國家統一規定,而是由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規定。這一調整更加適應大部分人在職學習提高的特點和終身學習理念的要求,必將減少在職人員學業和工作相互影響的矛盾,為申請學位人員提供了更加合理、寬松的學習空間。
三、同等學力申碩統考學科范圍擴大:
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統考的學科由往年的27個變為33個。其中,歷史學細化為:考古學、中國史、世界史。并且增加了軟件工程、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護理學。
四、同等學力申碩流程有所變化,報名平臺統一:
1.統一網上報名平臺;
歷年的同等學力申碩報考工作將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完成。網上報名階段,考生將不需要到各省相關網站進行報名,而只需在統一的報名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完成網上報名。
2.現場確認工作由各院校自行組織;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在進行網上報名后,須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帶相關證件原件,到學位授予單位確認信息,同時采集圖像和指紋信息,簽署誠信承諾書。
3.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時間提前;
最新規定中要求: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申請人所有信息須在2月底采集完畢。根據這項要求,各學位授予單位將報名工作從往年的3月初提前到2月進行,并且在二月下旬自行組織完成現場確認工作。
4.現場確認須進行指紋采集工作。
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考生個人信息采集過程中不僅進行圖像信息采集,還將首次進行指紋信息的采集,申請人應考入場時,將進行指紋驗證,驗證通過后方可入場參加考試。
5.自2013年起,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將啟用新大綱。
為進一步做好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進行了重新修訂。與原有大綱相比,新大綱取消了分設試卷一、試卷二及試卷二得分的有關要求。
新大綱將成為今后幾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命題的基本依據,也將作為各院校進行有關教學和輔導時的參考工具,同時,為廣大應試者的復習和備考提供了參考資料。
新大綱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各語種新大綱的版本分別是:法語為第五版;英語、德語和日語等語種為第六版;俄語為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