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入學后對于教學計劃中學習的某門課程已提前達到了學院的學習要求,可以申請不參加這門課程的考試而直接取得相應的學分。獲準辦理免考的課程成績按“免修”記錄,并可免交相應的學分學費,對于已經領取的教材,應交納教材費。
免考申請條件
(1)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成績合格者,可以申請免修一個學期的公共英語課。
(2)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其他國家級計算機應用等級證書者、其他省級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計算機應用等級證書者,可以申請免修計算機應用基礎課。
(3)持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合格證明的學生,可以申請免修相應層次、相同專業教學計劃內的相同課程。
(4)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在讀專科起點本科或具有專科以上學歷的在讀高中起點專科學生,可以申請免修本人已學過的公共基礎課。申請免修的課程,必須與教學計劃所列課程的教學內容、層次和教學時數相當。
(5)持有鄭州大學教務處、研究生處、成人教育學院或鄭州大學遠程教育學院認可院校核發的課程考試成績單的學生,可以申請免修教學計劃內相同的課程。
(6)我院網絡教育專科生繼續升本科的可以申請免修計算機應用基礎、網上學習導論、應用寫作三門課程。
免考辦理時間
申請課程免修,必須在第一學期期末考試預約前提出,并提供相關證書、成績單的原件以備審核。
免考辦理規定
(1)免修課程的學分數,不得超過本專業教學計劃總學分數的三分之一。
(2)免考申請必須在第一學期考試預約前辦理,過期不再辦理。
免考辦理流程
滿足免修條件的學生請登錄學習平臺,在“教學異動申請”模塊中提出申請,然后拿相關證書、證明件原件到學習中心掃描錄入平臺,學院相關部門予以審核,通過審核的課程,成績記為“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