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對象
已取得參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為對口招生)考試資格者,可報名參加我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
2.招生院校
(1)全省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含普通高等??茖W校,下同)原則上均應參加,以開設醫學等國控專業為主的高等職業院??梢宰灾鞔_定是否參加。
(2)截止到2016年尚未有本科畢業生的新升格普通本科高校以及新更名、轉設的普通本科高??缮暾垍⒓印?
(3)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原則上控制在2016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本科高校的范圍之內。
屬于上述第2條和第3條范圍內的本科高校須書面提出申請,將申請文書(加蓋印章)送我廳學生處,電子文檔發送至hndzks@163.com,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單獨考試招生高校名單確定后,我廳將另文公布。
3.招生專業
具有高職單獨考試招生資格的高校,在本校批準開設的專業范圍內確定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其中,國控專業和有特殊要求的專業不經批準不得安排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建設水平低、人才培養質量低、畢業生就業率低的專業,不得安排單獨考試招生。
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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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和信息采集。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或對口招生網上報名、考生信息采集。縣級招辦、中職學校要切實加強對一年制中職生和非豫戶籍中職生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確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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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報志愿。參加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統一在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志愿隨單獨考試招生填報志愿時進行。考生可以在規定的填報志愿時間內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更改。考生請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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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經省招辦審批已被單獨考試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試入學、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荚囌猩?。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除不可跨校轉學外,其他待遇與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相同。未被錄取的考生,各高校要及時通知其參加全國高校統一考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