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與學位授予
1、在規定的有效學習期限內,學生完成教育計劃規定的課程,考核、考試(含畢業綜合考試)、畢業實習、論文成績等全部合格,并完成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所規定的全國統一公共課程考試后,頒發上海交通大學相應專業網絡教育畢業證書,并依照教育部教學司[2001]80號“關于印發《〈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中的規定,報教育部予以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
2、根據《上海交通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滬交醫[2017]6號),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的成人學士學位。
3、學生畢業后,需在衛生系統工作或參加職稱評審者,按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執行。
畢業證書樣張
學位證書樣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