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教育部發布官方信息,明確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學習方式、培養方式以及證書發放等方面的相關政策。一帆考研第一時間就廣大考生所關心的問題,為大家解讀。
1、培養方式作了明確界定。以前通過國家研究生統一考試,在職或脫產到校讀的學生均以統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對待,此次明確“”2016年11月30日前錄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規定執行;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的研究生從培養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區分。“ 2017年之前已錄取的在職雙證的研究生與在校脫產的研究生完全一致,培養方式均為:普通全日制;2017年之后錄取的研究生,在學信網上根據培養方式的不同,區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畢業證書將作區分。文件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即2017年之前錄取的研究生,不區分在職或脫產,均發放統一格式畢業證、學位證(不注明培養方式);2017年之后錄取的研究生,在學信網上根據培養方式的不同,畢業證書會區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3、規范了非全日制招生標準。文件規定“統一下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和統一組織實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錄取”。之前教育部已經取消了十月在職單證研究生考生(俗稱單證研究生或在職研),不少原在職研報考學生會積極參加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報考,各招生單位的個別專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計劃人數也會增加。
4、培養質量及要求一致、享受待遇同等。文件規定“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即教育部在制度上要求兩種類型研究生要堅持同樣的培養標準及質量才能準予畢業;且兩種類型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均獲得相同法律地位。
教育部此次明確研究生培養方式,并在證書發放上作了區分,是對研究生管理的細化,具有一定積極意義。但負面效應也是顯而易見的,即盡管教育部、學校強調兩者質量一致,但在就業時,用人單位不可避免會對非全日制雙證研究生產生一些看法。但是這一看法在慢慢改善,教育部表明的態度非常明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證書效力是一樣的!我們也會相信,教育部門也會與其他有關部門溝通傳達這一積極信息,比如之前的北京積分落戶政策,也從之前的只認可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改成了同時認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歷都一樣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