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官網發布了《關于推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遵循醫學教育規律,建立更加符合臨床實踐要求、科學有效的考試招生機制,推動構建臨床醫學人才“5+3”標準化、規范化培養體系。
《意見》強調,2016年首先實施招生單位自主劃定初試成績要求等相關改革措施,從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實施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
為什么要改革?
2014年,教育部、國家衛計委等六部門印發了《關于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試招生制度改革。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行了系統部署。
教育部把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作為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的一個突破口和切入點;針對當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存在的問題,在多次調研論證基礎上,經反復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形成了上述《意見》。
改革改什么?
《意見》明確提出了五方面的改革措施,具體如下:
第一、 推進分類考試。
1. 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和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業務課考試科目分別設置。
2. 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環節設“臨床醫學綜合能力”(分中、西醫兩類)科目,著重考查臨床醫學職業素質和專業能力,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滿分300分。
3. 口腔醫學專業學位既可選用統一命題的“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單位自主命題。
4. 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業務課科目由招生單位按一級學科自主命題,著重考查醫學專業素養和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考試科目及分值保持不變。
第二、 改革初試內容。
《意見》要求全面加強臨床醫學職業素質考核,對考生的人道主義精神、職業責任意識、醫患溝通能力、醫學倫理法規等基本職業素質方面進行考查。
第三、 強化復試考核。
第四、 充分發揮招生單位錄取主體作用。
1. 從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起,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對外公布報考本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及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
2. 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供招生單位參考,同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
3. 招生單位自主劃定的總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擴大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招生規模。
4.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5. 醫學學術學位仍然執行國家統一的復試、調劑成績要求。
6. 所有新招收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時也是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其培養工作按照研究生培養方案和國家統一制定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進行。
第五、加強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