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下發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調整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的通知》精神,現就中國地質大學遠程教育學位證書編號方式調整如下:
一、普通博士、碩士、學士學位證書(以下簡稱三級學位證書)編號調整為16位數:前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學位的級別,博士為2,碩士為3,學士為4;第七至第十位為授予學位的年份,如:2006年為2006;后六位為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學位人員的順序號碼。
例1:1048632006000001
二、普通學士學位中的“雙學位”和“第二學位”證書,分別在第十一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S”和“E”加以區別,其余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總位數為16位。

例2:1048642006S00001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所獲學位證書,在起始位置加“C”,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其后續編號為16位數。
例3:C1048642006000001。
自考生所獲學位證書,第十一位用漢語拼音字母“Z”標明,其余與成人學士學位相同。總位數為17位。
例4:C1048642006Z00001
四、專業學位證書編號位置印有漢語拼音縮寫的“Z”字樣,其后續編號改為16位數。除第十一位根據不同專業學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加以區別外,其余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具體字母為:
法律碩士(F)、教育碩士(Y)、工程碩士(C)、建筑學碩士和學士(J)、農業推廣碩士(A)、獸醫博士和碩士(B)、臨床醫學博士和碩士(L)、口腔醫學博士和碩士(D)、公共衛生碩士(G)、公共管理碩士(E)、工商管理碩士(S)、工商管理碩士EMBA(I)、會計碩士(K)
例5:Z1048632006F00001
五、攻讀兩課教師、中職教師、高校教師所獲取的碩士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Q”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別,后續編號方式與普通碩士學位證書編號相同。
例6:Q1048632006000001
六、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T”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后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相同。總位數為17位。
例7:T1048632006000001
七、來華留學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L”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后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相同。總位數為17位。
例8:L1048632006000001
一帆教育微信官方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