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人高考學士學位申請條件:
(1)在學習期限內修滿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且各門課程總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含75分,小學分課程、大學英語和免修、免考課程成績除外)(大部分學校都要求平均成績75分以上);
(2)論文成績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在校期間,參加我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英語統一測試,獲得合格證書。
考試中無作弊行為;
(4)學生無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
注1:總平均成績=所有課程成績總和/課程門數(小學分課程、大學英語和免修、免考課程成績除外);
注2:已領取畢業證書的畢業生若除英語外,其它條件都符合申請學士學位的要求,允許在其畢業后兩年之內參加本校(大部分學校為本規定)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測試,取得合格證書后,再申請學士學位。
二、成人高考學士學位的申請與辦理流程:
1、符合學士學位申請條件者請到教務中心填寫《學士學位申請表》,然后由學生所在單位和所屬服務中心在《學士學位申請表》中填寫相應的審核意見(須蓋公章),填寫時須用鋼筆,不得有涂抹。
2、學生須于每年12月底之前將所有學位申請材料上報到教務中心,上報材料如下:
學士學位申請表(填寫時須用鋼筆,不得有涂抹)
英語合格證書原件(服務中心審核后歸還)、復印件(用B5 紙復?。?/span>1 份
畢業證書原件(服務中心審核后歸還)、復印件(用B5 紙復?。?/span>1 份
1 寸藍底、彩色免冠照片2 張
2、學位證書將在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學士學位申請者審批后發放。向學生頒發的證有《學士學位證書》和《關于授予學士學位的決定》,其中《關于授予學士學位的決定》存入學生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