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教高[2004]5號)的文件精神,為做好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以下簡稱“學院”)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的相關工作,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統考對象
專升本層次和高起本層次學生必須參加統考。專升本層次和高起本層次學生所有統考科目成績合格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資格的條件之一。
二、統考科目
統考科目按不同層次和不同專業確定:
1、英語專業專升本學生的統考科目為:《大學英語A》《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專業高起本學生的統考科目為《大學英語A》《大學語文B》《計算機應用基礎》。
2、經管專業專升本學生的統考科目為:《大學英語B》《計算機應用基礎》;經管專業高起本學生的統考科目為《大學英語B》《大學語文B》《計算機應用基礎》。
3.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專升本學生的統考科目為:《大學英語B》《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高起本學生的統考科目為:《大學英語B》《高等數學B》《計算機應用基礎》。
三、統考時間
1、一般情況,統考每年組織三次,分別在4月、9月和12月進行。學生在學習期限內可多次參加統考,每次參加統考的時間和科目由學生自主安排。學院會在公告欄中公布每年的具體統考時間。
2、專升本層次和高起本層次學生必須在學習期限內參加并通過統考才能申請畢業。
四、統考報名與考試
1、學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中國現代遠程與繼續教育網(www.cdce.cn)上進行報名。統考報名流程圖如下:
2、學生須在規定時間、規定考點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五、統考違紀處理
有統考違紀行為的考生,其相關科目的考試成績無效;有統考作弊行為的考生,當次考試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并視情節嚴重情況給予停考1-3年的處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者,取消統考資格。
六、考籍及成績管理
1、教育部網考辦為參加統考的學生建立考籍檔案。考籍檔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試成績、有關考試期間的處分記載等。
2、統考考試成績由教育部網考辦統一發布,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發布。學院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向學生公布成績,學生也可以登錄中國現代遠程與繼續教育網(www.cdce.cn)查詢成績。
七、統考免考
1、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統考科目。
2.、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
3、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或筆試合格證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大學英語B》。
4、2006年1月1日后,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考試將不再作為統考《大學英語B》免考的條件。(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經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證書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規定免考《大學英語B》;參加改革后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5、入學注冊時年齡滿40周歲的考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6、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的學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7、已通過應報考科目上一級別統考可免考應考科目。
8、免考《大學英語B》的少數民族學生的界定詳見附件。
符合免考條件的學生,須在學習平臺內免考欄目上傳相應證明材料的電子掃描件,經學習中心初審、學院終審后,最終審核通過的可免考相應科目。
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