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歷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條例》中學習期限規定,對于超出最長學習期限仍無法滿足畢業條件的學生進行清退學籍處理。
一、清退學籍學生的學習期限
1.高起專層次
最長學習期限為 5 年,對超出 5 年不能滿足畢業條件的學生進行清退學籍處理。
2.專升本層次
最長學習期限為 5 年,對超出 5 年不能滿足畢業條件的學生進行清退學籍處理。
3.高起本層次
最長學習期限為 8 年,對超出 8 年不能滿足畢業條件的學生進行清退學籍處理。
二、處理辦法
1、延長學習期限 1 年
對超出最長學習期限仍無法滿足畢業條件的學生,可在超出學習期限的第一個學期初向學習中心、學院提出延長學習期限 1年的申請, 即高起專、 專升本層次學生最長學習期限延長到 6 年,高起本層次學生最長學習期限延長到 9 年。每名學生只能進行一次延長學習期限申請。
2、重新入學學分互認
根據《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歷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條例》中第十三條規定,如學生因某種原因注冊新學籍后需重新學習已在學院獲得學分的課程,學生可以申請已獲得學分課程的學分互認。 (成績有效期自原學籍注冊日期起高起專、 專升本層次6 年內有效,高起本層次 9 年內有效) 。超出最長學習期限的學生如重新入學,已通過的相同課程可進行學分互認。
3、清退處理
對超出學習期限要清退學籍的學生,學院將完成統計、公示工作,最后對不能滿足畢業條件的學生予以清退學籍處理。學習中心應做好解釋工作,并配合學院做好對于超出學習期限學生的核查、確認、清退學籍等相關處理工作。
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2016 年 3 月